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社会组织分支机构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我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智能建造与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绿色生态城区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化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岩棉专业委员会称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下设专委会规范全称: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对外行文、宣传、会议材料必须使用完整规范名称,不得简略、省略协会母体名称。
二、 即日起,全面清理所有历史文件、公众号推文、PPT、工作函件、展板名片等载体中的不规范简称、不规范职务称谓。
三、 不得自行使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法人社团负责人头衔,分会负责人统一规范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四、全体工作人员、会员单位对外对接业务时,严格使用规范名称与职务称谓,不再使用旧有不规范表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