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相关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其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571号)精神,结合我省建筑节能行业发展实际,现就组织我省建筑节能领域民营企业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第十一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家突出贡献的肯定和鼓励,是展示我省企业家时代风貌的重要平台。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广大民营企业家,是推动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升级和绿色转型的中坚力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民营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总经理等)参与申报,展现我省建筑节能领域民营企业家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
二、明确范围,聚焦重点
本次协会组织推荐主要面向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民营企业。推荐候选人须符合陕人社函〔2025〕571号文件规定的全部评选范围、候选人条件及标准(详见原通知)。重点支持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家:
1. 创新引领:在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智能化与数字化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2. 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带领企业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方面成效突出,对推动行业低碳转型贡献明显。
3. 质量效益: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主要经济指标(如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等)在同类民营企业中位居前列,成长性良好。
4. 诚信履责: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本次评选严格遵循陕人社函〔2025〕571号文件规定的“两审三公示”程序,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作为省级行业推荐单位,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 企业自主申报与内部公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须严格按照陕人社函〔2025〕571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申报及公示”要求,完整准备申报材料(含候选人申报审批表、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相关荣誉证明、企业内部公示证明、按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材料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及完整电子版(U盘或邮件发送) ,于2026年3月20日17:00前报送至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逾期将不予受理。为确保申报质量,协会鼓励企业尽早提交材料,秘书处将提供申报指导与材料初审辅导。
2. 协会初审与择优推荐:协会收到材料后,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结合行业代表性、事迹突出性、创新引领性等因素,择优确定初审推荐名单。于2026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3. 后续评选程序:通过协会初审推荐的候选人,后续省级复审、全省公示、表彰决定等环节,均按陕人社函〔2025〕57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协会将及时同步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严肃纪律:申报企业须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评选推荐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2. 加强沟通:请各申报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与协会秘书处保持密切沟通。
3. 认真学习:请务必仔细研读陕人社函〔2025〕571号文件原文(附件),准确理解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求。
4. 鼓励自荐:未加入协会但符合条件、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建筑节能领域民营企业,也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倩 15399071602(微信同号)
李秀丽 13571156688(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sxjzjn@126.com
附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571号)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