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及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加强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项目落地实施,规范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工作,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会将征集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陕西省涵盖零碳建筑、零碳社区、零碳园区三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设计阶段预评价、既有项目的运行评价及全过程零碳建筑评价。
二、测评程序
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包括项目申报、项目测评、测评结果报送、专家审查、结果公示(证书颁发)、现场抽检(追踪)六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由业主单位联合咨询单位或房地产开发等单位向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申报测评项目,鼓励设计、施工、物业等相关单位联合参与申报。申报内容详见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管理办法》。
(二)项目测评: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按照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零碳建筑及区域测评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项目材料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测评结果报送、专家审查会等测评工作。
(三)测评项目结果报送:测评通过的项目,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在测评完成后将整套资料报送到专家审查会。
(四)专家审查:协会组织专家审查会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结果公示与证书颁发: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官网公示9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颁发零碳建筑及区域证书。
(六)后期监管:获证项目在证书有效期内需接受年度追踪检查,运行阶段项目证书到期后可申请更新。
三、测评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包含业主单位,且承诺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测评阶段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承诺书、建设审批文件、申报书(设计阶段预评价/运行评价/全过程评价)等。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秘书处随时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管利俊
联系电话:029-87263502 13319276096
联系地址:西安新城区南新街30号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