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消息,住建部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720-2011。
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50720~2011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要点如下:
取消强条: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替换为:3.2.1A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增加备注:注: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按其外墙外边线的最小距离计算,当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4.2.1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删除: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6.3.1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删除: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删除: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删除: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720-2011。
局部修订后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6月30日